close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9年09月14日

發文字號:屏府教學字第09902244911號

主旨:因本縣減班、超額情形嚴重,本府明(100)年不再辦理

代理教師甄選,其相關規定事項如說明二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99年8月26日上午10時召開之「99學年度國民小

學教師介聘甄選檢討會」辦理。

二、該次會議重要決議事項如下:

(一)因減班、超額情形愈形嚴重,本府明年不再辦理代理教

師甄選,改由各校自辦或數校組成策略聯盟辦理。

(二)有關數校組成策略聯盟辦理代理教師甄選乙節,請本府

教育處再與策略聯盟學校聯繫規劃如何處理試務工作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eng117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