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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9年09月14日
發文字號:屏府教學字第09902244911號
主旨:因本縣減班、超額情形嚴重,本府明(100)年不再辦理
代理教師甄選,其相關規定事項如說明二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99年8月26日上午10時召開之「99學年度國民小
學教師介聘甄選檢討會」辦理。
二、該次會議重要決議事項如下:
(一)因減班、超額情形愈形嚴重,本府明年不再辦理代理教
師甄選,改由各校自辦或數校組成策略聯盟辦理。
(二)有關數校組成策略聯盟辦理代理教師甄選乙節,請本府
教育處再與策略聯盟學校聯繫規劃如何處理試務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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